最新

  • 政企协同聚合力 双向赋能启新程 投建营全链实力彰显 中国铁工投资与顺义共筑临空会展新封面

    ​立足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战略定位,为建设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高能级会展之城,做强国际会展功能,赋能港产城深度融合,打造央地合作标杆样板。5月31日,「世界顺义 共生同筑」北京·顺义国际会展集聚区暨央地战略合作重磅启幕。
  • 升维认知壁垒,lululemon携千位社区伙伴在长城展开瑜伽垫

    5月30日,lululemon在北京黄花城水长城举办“瑜”见长城瑜伽嘉年华。活动邀请海内外瑜伽大师及品牌大使,带领逾千名习练者在长城脚下进行全天候瑜伽课程。
  • 胖东来魏建军主动担责,双汇克明避重就轻

    胖东来和长城汽车在发生“抄袭”舆情后迅速道歉,与之相反,双汇子公司和克明食品却被动致歉,二者对舆情的处理及对消费者的态度,高下立判。
  • 2.46万家离场:健身工作室一年内腰斩背后,带店加盟会是解药吗?

    2025年,中国健身行业经历了一场剧烈的“洗牌”。俱乐部数量回升、工作室大幅缩水,健身行业上演此消彼长的新格局。过去被认为好起步、好扩张的私教工作室,为何在一年内腰斩?
  • 霸王茶姬Q1转向单店深耕,海外增长139%成第二曲线

    霸王茶姬管理层在财报电话会上将业绩改善归因于产品上新提速、场景拓展落地,以及AI平台的流量红利
  • 滴滴开放日:司机和乘客在判责一线当客服

    5月28日,滴滴开放日在大连客服职场举办。活动聚焦“体验与服务”,邀请司机、乘客、媒体、行业专家等各界代表参加,针对优化乘客出行体验、提升司机服务和收入两大核心议题,直面真实出行场景,通过司乘沉浸体验客服判责、纠纷案例圆桌研讨等形式,推动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共建司乘健康生态。
  • 原料新鲜才是真新鲜!飞鹤联合中标院率先发布“鲜活原料”标准

    5月28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第三十二次年会在成都召开。会上,飞鹤联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率先发布“乳源原料鲜活质量管理标准”(以下简称“鲜活原料标准”),围绕核心原料的使用周期、活性保留、追溯信息提出细化要求,推动奶粉鲜活品质从成品端进一步延伸至原料端,让“鲜活”不再是消费者听得见、摸不着的概念,而真正有了可检测、可比较、可验证的客观标准。据了解,此次发布的鲜活原料标准经乳品科学、营养健康、标准化与追溯领域的十位院士及专家评审通过。
  • 三款新品解锁全家营养新方案,澳优以科研创新赋能乳业新征程

    5月26日—28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第三十二次年会、2026中国乳业技术博览会暨2026乳业嘉年华在成都举办。澳优作为支持单位出席本次行业盛会,与各界同仁携手聚力,共促中国乳业高质量发展。
  • 京东养车618保障联盟成立,数十家知名品牌一起保供应、稳价格

    5月28日,京东养车合作伙伴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京东养车宣布联合美孚、壳牌、嘉实多、德国马牌、佳通、朝阳等多家汽车后市场知名品牌成立“京东养车618保障联盟”。针对当下行业供应链波动、终端价格不稳、消费信心不足等问题,在京东618期间落实货源、价格、品质、服务四大保障,为线下门店经营和车主养车消费提供稳定支撑。消费者在京东APP搜索“养车保障联盟”,即可选购正品轮胎、机油及各类养护品,享受价格稳定透明、品质可控、服务规范的养车服务。
  • 党建引领聚合力 空港联寰启新程!闽东北产业运营中心落地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

    5月21日,2026中国福州国际招商月暨“万商云集有福之州”全球招商大会正式拉开帷幕。5月23日,本次盛会集中签约环节,左海集团权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所属空港综保公司与中领麦动运营管理(福州)有限公司正式签约,标志着闽东北产业运营中心项目全面落地,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产业集聚、开放升级再添强劲动能。这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的重要成果,是综保区规范化运营的开篇之作,更是福州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真实写照。

友情链接

国家宗教事务局印发《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

2025-09-16     HaiPress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正式印发了《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行为规范》的公布施行,是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具体举措,有利于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维护互联网宗教领域良好秩序。

《行为规范》共18条,对宗教教职人员实施网络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行为规范》明确,宗教教职人员实施网络行为,应当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明确宗教教职人员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或者从事宗教教育培训,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寺观教堂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进行。明确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自我炒作,支持、参与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宣扬异端邪教、附佛外道,借教敛财等。

《行为规范》全文如下。

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维护互联网宗教领域良好秩序,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宗教教职人员实施网络行为,应当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模范遵守《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符合教规戒律,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 宗教教职人员使用网络,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

第四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实施网络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注册、使用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类网络公众账号,应当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交宗教教职人员证书供核验。

第五条 宗教教职人员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或者从事宗教教育培训,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寺观教堂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进行。

第六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培养良好网络习惯,自觉抵制不良网络文化,不得自我炒作,借宗教话题和内容博取眼球、吸引流量。

第七条 宗教教职人员通过网络制作、复制、存储、发布、传播的信息,不得含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干预国家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内容。

第八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与境外势力勾连,支持、参与境外宗教渗透活动。

第九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展示、穿戴、推销宗教极端服饰,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煽动宗教狂热,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

第十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向未成年人传播灌输宗教思想、诱导信教,或者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涉宗教教育培训、夏(冬)令营等,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

第十一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宣扬异端邪教、附佛外道,或者从事打卦、占卜、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二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发布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不得挑拨是非、制造对立、制谣传谣、诬告陷害、攻击诽谤等,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和睦相处,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

第十三条 除本规范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在线会议、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传教;不得组织、参与网络法会、礼拜、弥撒等宗教活动,以及烧香、供佛、诵经、受戒、受洗等宗教仪式;不得开展“禅修”“清修”“疗愈”等带有宗教色彩或者内容的网络学习培训。

第十四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借教敛财;不得以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宗教活动等名义募捐;不得组织、参与商品营销、直播带货、打赏等经营性活动和商业性表演、演艺活动。

第十五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经销、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

第十六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依法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不得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传教,制作、发布、传播违法信息或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七条 宗教教职人员违反本规范,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宗教事务部门建议有关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其主持教务活动或者取消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并追究有关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责任。

违反本规范的宗教教职人员是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注册用户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网信部门、公安机关责令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提供者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直至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 宗教教职人员通过境外网站平台实施网络行为,应当遵守本规范。

香港、澳门、台湾宗教教职人员以及外国宗教教职人员在境内实施网络行为,参照本规范执行。

(“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站所有资源全部收集于互联网,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如有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等,请给我们留言。
返回顶部
      联系我们   SiteMap